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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明治三十七年四月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胎借銀字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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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四月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胎借銀字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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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七年四月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胎借銀字

吳得財

立契人:吳得財, 林松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04~1904

長:26 x 寬:19 (cm)

立胎借銀字人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有承租父鬮分應份田二宗三所因前年向對仝長治一十里新園庄林松出頭承典為限十二年今因乏銀費用無奈托出新園庄王振再對林松借出圳銀十大員言約每元每年利息銀二分每年利息清楚若是年□利息不清倘若後日即承典之業期以滿得財偹足契面銀贖回原契而即借之銀項母利俱皆清還明白不敢多言恐口無憑今欲有憑仝立胎借銀字一紙付松為証 即日仝証王振交過圳銀十大元 為証人王振 明治三十七年四月 日仝立胎借銀字吳得財 代書人自筆

購置

登錄號:19950010332

本物件為西元1904年(明治37年)4月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胎借銀字。內容為立契人鳳邑嘉祥外里中路庄吳得財有承祖父鬮分應份田2宗3所,因前年向對同庄長治一十里新園庄林松出頭承典,限12年。今因乏銀費用向林松胎借10大員,利息每年每員2分,林松承典田業限已滿之時,須將母銀、利息清付。胎借契指的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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